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信息中心(中国食品药品监管数据中心)设置13个内设机构。
(一) 办公室
负责中心行政事务和综合协调工作。拟订管理制度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中心会议、公文、印章、档案管理及政务信息、新闻宣传、督查督办、安全保密、应急管理、信访接待和后勤保障工作。组织起草综合性文稿。负责中心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中心业务合同内容审核管理。开展药品监管信息相关领域的国际(地区)交流与合作。归口管理中心的对外信息服务及合作经营工作。承办中心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规划与标准处(综合业务处)
归口管理国家局机关和直属单位信息化建设工作。开展药品监管信息化重大问题及相关政策研究。起草国家药品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发展规划,开展重点项目的立项并组织实施。负责中心承担的科研项目的组织协调和管理。承担药品监管相关信息系统规划和技术方案的业务审核工作。负责建立药品监管信息化工作评价机制并组织落实。组织拟订药品监管信息化技术标准规范和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国内和国际标准组织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地方药品监管系统信息化相关业务工作。承办中心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 大数据管理处(统计分析处)
归口管理国家局统计业务工作。拟订监管信息数据资源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食品药品监管数据中心信息资源目录、数据交换共享平台及数据库的规划、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参与起草全国药品监督管理统计工作制度和统计报表制度。协助国家局指导并督查考核省级药品监管部门的统计业务。承担监管数据的收集、管理、使用、安全防护和开放共享。承担食品药品安全大数据研究交流与合作。承办中心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 电子政务处
牵头负责国家局电子政务工作,指导地方电子政务建设。负责“互联网+监管”体系建设。负责国家局政务外网信息系统的整合共享及应用支撑建设运维。承办中心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 药品应用处
承担国家药品监管相关业务信息系统的规划、建设运维、整合共享和系统安全。参与药品监管相关信息数据的采集和数据质量的管理。组织开展药品品种档案和信用档案建设、管理和应用。参与制订药品监管信息化技术标准、业务规范。参与国家药品编码管理工作。承担药品智慧监管及数据研究交流与合作。承办中心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 医疗器械应用处
承担国家医疗器械监管相关业务信息系统的规划、建设运维、整合共享和系统安全。参与医疗器械监管相关信息数据的采集和数据质量的管理。组织开展医疗器械品种档案和信用档案建设、管理和应用。参与制订医疗器械监管信息化技术标准、业务规范。参与国家医疗器械编码管理工作。承担医疗器械智慧监管及数据研究交流与合作。承办中心交办的其他事项。
(七) 化妆品应用处
承担国家化妆品监管及综合类政务信息系统的规划、建设运维、整合共享和系统安全。参与化妆品监管及综合类信息数据的采集和数据质量的管理。组织开展化妆品品种档案和信用档案建设、管理和应用。参与制订化妆品监管及综合类信息化技术标准、业务规范。承担化妆品智慧监管及数据研究交流与合作。负责内网系统(含OA)和内网网站的建设运维。承办中心交办的其他事项。
(八) 网络安全处
拟订药品监管信息安全体系的整体规划、建设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国家局机关网络信息安全的技术保障和等级保护工作。归口管理国家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网络安全,开展信息化项目安全性审查。承担网络(含电子政务内外网)安全运维保障中心的建设运维。负责国家局信息化基础设施(含硬件和基础软件)管理,承担国家局云平台建设,负责国家局云平台基础设施层和平台层的建设运维。承办中心交办的其他事项。
(九) 政策研究处(期刊编辑部)
开展监管政策研究及医药行业形势分析。开展国内外监管信息研究分析等。承担监管政策研究方面的交流与合作。负责中心期刊管理,开展期刊信息服务。承办中心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 互联网服务处
负责国家局“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国家局门户网站的建设运维。负责中心门户网站、信息服务网站及客户端的建设运维。开展技术交流和咨询服务,利用网站、移动客户端等面向社会提供信息服务。承办中心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一) 人事处
承担中心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资保险、教育培训工作。拟订中心人事管理、干部监督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中心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承担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承办中心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二) 党委办公室(纪律检查室)
承担中心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工作。对党员进行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承担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承担中心统战和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团工作。承办中心党委、纪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三)财务处
编制中心预算、决算并监督执行。负责中心资金核算及监督管理。负责国有资产财务监督管理。负责工资、津贴补贴发放工作。参与编制重大科技项目计划。负责业务合同经费审核及监督管理。负责项目招投标的财务监管和政府采购财务管理。承办中心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