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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生产许可证电子化高效赋能生产监管

发布日期:2026-03-27 14:10:33 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信息中心

为进一步做好药品生产监管,加强数字药监建设,国家药监局信息中心以数智化赋能药品生产监管,完成了药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及放射性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模块升级改造,于202611日正式上线运行,推动信息技术与监管业务深度融合,实现管理与服务双向赋能,为守护人民群众用药安全筑牢扎实的数字支撑底座。截至324日,新模块已采集药品生产许可证(含放射性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下同)数据2587笔。系统运行平稳,用户反馈良好,标志着药品生产许可证“证照电子化”工作进入新阶段。

一是更新许可证书样式,实现证照管理规范统一

依据《国家药监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药品生产许可证〉发放有关事项的公告》(2025年第35号),完成《药品生产许可证》《放射性药品生产许可证》样式的设计更新,同步调整电子证照标准,确保证照样式严格契合最新法规要求,实现药品智慧监管数字化新模式应用落地生根。

二是优化二维码管理应用,提升便企服务质效

完善药品生产许可证正本、副本二维码扫码显示内容,全面推行以二维码为载体的信息查询方式,既便于企业快速亮证、便捷用证,又有效减轻制证工作负担、降本增效,进一步增强监管透明度与政务服务效率。一扫即得”“即办即得”,让药品监管“放管服”改革的红利充分释放。

三是深化数据共享应用,赋能跨区域监管协同

以药品生产许可证实际需求为导向,多措并举,实现信息实时共享与高效流转。一方面,更新药品生产许可证技术对接文档,支持20个省级药品监管部门通过系统对方式报送数据,切实减少企业多头报送压力;另一方面,支持省级局通过订阅的方式获取本省数据,助力省级局精准掌握辖区内监管对象情况;同时,将相关数据汇聚至药品品种档案和药品安全信用档案,便利省级局跨省查阅委托生产相关监管信息,为加强委托生产跨区域协同监管提供坚实数据支撑。打通数据共享应用“最后一公里”切实增强监管部门和企业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下一步,信息中心将持续优化完善药品生产许可证电子化功能,推动药品监管方式由“线下跑腿”向“线上智管”跨越。同时,持续完善药品品种档案和安全信用档案,完善药品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体系,支撑精准监管、科学监管、智慧监管,不断提升药品监管现代化水平。(张波常、邵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