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信息中心在国家药监局器械注册司、器械监管司指导下,秉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应用导向”建设原则,加快推进医疗器械“两个档案”建设,并在建章立制、数据治理、系统建设、应用探索等方面取得阶段性成果。
制度建设筑根基:构建国家、省两级“一体化”协同建设格局
1.搭建体系框架。信息中心紧扣《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十四五”国家药品安全及促进高质量发展规划》等顶层部署,牵头打造国家、省两级协同联动的医疗器械“两个档案”建设格局,搭建“统一部署、分级建设、协同共享”的技术体系,一体化推进医疗器械“两个档案”建设。
2.统一技术架构。印发《医疗器械品种档案工作方案》《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信用档案建设工作方案》等系列文件,并配套出台工作计划、试点通知、技术指南及基本数据集规范,为国家、省两级建设制定了统一标准,明确了技术路径。
3.健全工作机制。建立日常联络、工作会议、季度通报等工作机制,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建设任务稳步推进、落地见效。
数据质量强内核:畅通数据汇集与共享技术路径
1.畅通数据汇集通道,让数据“进得来”。在国家药品监管数据共享平台发布数据采集目录,开发标准化的数据采集接口,实现各相关单位数据高效上报、精准对接。
2.推动数据共享共用,让数据“活起来”。发布《国家药监局数据中心数据共享清单(第一批)》,明确数据资源的共享属性与范围,打破数据共享壁垒。
3.严把数据质量关,让数据“准起来”。聚焦重点监管业务需求,制定规范性在线检查规则,开发检查程序,实现数据质量在线核查、问题实时反馈,为省级局开展数据源头治理提供智能化工具。
系统实现全面升级:打造“一站式”数据查询枢纽
1.优化完善系统功能。在原有品种档案系统基础上,升级建成集“品种档案+信用档案”于一体的综合系统,为全国监管人员提供“一品一档”“一企一档”精准数据服务。目前,品种档案已汇集数据911万条,信用档案已汇集数据876万条。
2.实现与地方档案系统互联互通。在全国统一技术框架体系下,全国31个省级局基本完成了本辖区医疗器械“两个档案”建设,基本实现与国家药监局医疗器械“两个档案”系统的无缝对接,构建起医疗器械“两个档案”“一张网”。
应用探索释效能:激活场景化数据服务价值
1.信息中心聚焦重点业务场景,探索医疗器械“两个档案”与业务场景融合的监管新模式。首次实现全国临床试验项目备案信息汇聚与跨区域共享,数据报送量增长超70%,为医疗器械创新研发动态监测筑牢数据基础;实现“产品技术要求”跨区域查阅,连续三年支撑国抽试点;连续2年编制《全国医疗器械注册备案数据分析报告》,为监管决策提供技术参考;开展风险指标体系研究,构建风险指标框架体系,并对植入、无菌类医疗器械开展标签化管理,为风险识别与精准监管开辟新路径。
2.各省级局因地制宜创新应用场景,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成果。北京动态量化评价企业风险,融合“三医”联动数据,科学制定重点监管计划,提升分级监管效能;辽宁开发风险识别模型,构建从风险预警到风险处置的闭环管理机制,实现风险信号“一体处置”;上海构建“一企一品一员”数据档案,实现监管重点“一眼识别”;浙江、河南、新疆开展跨区域委托生产监督检查应用试点,打通了一条协同监管的技术新通路。
下一步,国家药监局信息中心将继续加强与各相关单位沟通协作,在夯实数据底座、推动数据共享、加强创新应用等方面精准发力,全力为医疗器械监管人员打造数据管用、系统好用、大家爱用的“数字助手”。(赵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