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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药品智慧监管典型案例征集活动启动

时间:2019年08月01日     

为落实国家局对智慧监管工作的有关部署,发掘各级监管部门在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智慧监管领域的创新和突破,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信息中心现面向各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单位征集药品智慧监管典型案例。
一、征集方向
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领域已投入实际使用的智慧监管工作案例。
(一)监管业务与信息技术融合发展案例。能运用信息化手段提升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效能。
(二)大数据融合应用典型案例。能根据监管需求,理顺数据资源汇聚渠道,打通“信息孤岛”,发挥大数据优势,强化数据中心建设,建立数据应用分析模型,实现精准监管和科学监管。
(三)“互联网+”典型案例。能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发挥“互联网+”优势,推动监管工作转型升级,提升政务服务便捷性。
(四)网络信息安全防护体系案例。在网络安全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方面表现突出。 
(五)其他应用效果突出,创新性、实用性显著,示范及推广价值较高的案例。
二、征集范围和名额
(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各直属单位可推荐本单位或者与本单位业务相关的智慧监管典型案例1~2个。
(二)各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可推荐本行政区域内智慧监管典型案例1~2个,包括:省、市(地)、县(区)各级监管信息化项目,以及其它可提升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或促进行业发展的优秀信息化项目。
三、征集程序及申报材料要求
(一)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19年9月10日。
(二)申报材料要求
报送材料包括文字介绍、相关图片、《智慧监管典型案例申报表》(见附件),其要求如下:
1.文字介绍应重点突出、主题鲜明、条理清楚,每篇字数控制在5000字以内。主要内容包括:案例介绍、优势与特点、实际应用场景、经验与启示等。
2.相关图片应起到辅助说明作用,便于直观展示案例成果,展示图片格式为PNG、JPG,图片比例为4:3 ,最小不低于400px*300px。
3.《智慧监管典型案例申报表》需按要求加盖报送单位公章后,提供扫描件(pdf格式)及电子版(word文档格式)。
4.如有案例展示的相关视频及其他补充说明材料请一并发送。
(三)其他要求
1.申报案例应针对推进智慧监管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具备一定的先进性、创新性、实效性,对智慧监管工作有明显的推进和启示,获得各方普遍认可,对其他地区、单位具有借鉴意义和应用价值。
2.申报案例要确保真实性,杜绝一切虚构和虚假现象。
(四)报送方式
请申报单位在截止日期前将申报材料发送至邮箱:zhcyj@nmpaic.org.cn。Word文件名称及邮件标题请注明:“典型案例+单位”。
四、评审与展示
(一)网络展示投票
2019年9月15日至9月25日所有申报案例将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信息中心网站(http://www.nmpaic.cn)、E药云搜APP进行网上展示投票。
(二)专家评审
网上展示投票结束后,将邀请相关专家对案例进行评审,结合网上投票结果确定典型案例名单。
(三)活动交流
典型案例择机组织发布、交流活动,并将进行材料汇编、制作视频等开展专题宣传。
本次征集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其他未尽事宜请向主办单位咨询。
联 系 人:张欢之、于淼
联系电话:010-88331997、88331995
电子邮箱:zhcyj@nmpaic.org.cn
 
附件:智慧监管典型案例申报表
智慧监管典型案例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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