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专题>药品智慧监管典型案例征集活动>典型案例>智慧监管案例
粤港澳大湾区药械创新监管应用项目(“港澳药械通”)
建设单位: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0年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药监局、国家发改委等8部门联合印发《粤港澳大湾区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创新发展工作方案》,要求推进粤港澳大湾区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创新发展,探索建立互动互利的药品医疗器械合作新模式,因此,广东省药监局建成粤港澳大湾区药械创新监管应用项目(“港澳药械通”)。项目建设包括如下内容:一是粤港澳大湾区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创新审批系统,其中审批模块涵盖对粤港澳大湾区涉及的进口药品注册、进口医疗器械注册、外用中成药注册等7个事项许可审批、技术审查、检验检测等的功能,让安全有效的创新医疗产品更便捷地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指定医疗机构使用;二是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临床急需进口港澳药械流通管理系统,对所有药品和医疗器械,按照“一物一码”方式赋码管理,实现粤港澳大湾区临床急需进口药品医疗器械来源可溯、去向可追,使用可控,责任可究。
目前,广东省药监局已批准内地临床急需进口港澳药品15个、医疗器械5个,通过粤港澳大湾区药械创新监管应用(“港澳药械通”)的建设,大力促进医药产业在粤港澳大湾区融合发展,保障用药用械安全,解决了内地港澳居民因医疗需求频繁往来粤港澳三地的实际问题,更好地保障粤港澳居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