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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药品监管智能化检查系统
建设单位: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天津市药监局根据《药品管理法》,开发建设了“天津市药品监管智能化检查系统”,实现了从生产到使用全链条、全方位监管,达到数据共享,无缝隙、无盲点对接。特点如下:
1.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系统对照GMP检查模块,以生产设备为主线,将人、机、料、法、环、测6个要素作为主要板块,为每家企业“量身定制”检查项目;企业可参照标准逐项自查,也可作为企业自身内审内控工具,增强了企业第一责任人的理念。
2.保障基层执法。系统根据历次检查结果自动提示需检查的项目、依据的法规或标准和“常见缺陷项目”参考,协助新监管人员迅速开展工作,独立完成检查,并使检查结果更加规范、公正和客观。
3.为风险防控提供监管数据支撑。以全生命周期监管为纽带,打造市、区、所一体化的监管格局,实现跨部门、跨领域、跨层级间数据共享,为风险防控分析提供重要基础数据,助力提升“互联网+监管”应用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