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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药品网络交易监管系统
建设单位: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江西省药品网络交易监管系统,率先完成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的“推进网络监测系统建设”要求,以电子商务经营行为监测为主线,发挥大数据技术优势,实现对网络销售行为进行全方位感知和违规识别,形成覆盖“两品一械”产品网络销售、网络经营主体的统一监管体系。系统具有以下特点。
1.对违法行为自动识别。通过网络定向搜索技术对网络平台经营主体、销售产品进行数据抓取并比对,实现对使用虚假证照、未获得互联网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经营许可或者办理备案的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仍从事经营活动、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识别与分析。
2.对违法行为自动推送。系统进行整合融合、关联分析、集成提炼形成可供网络监管部门可使用的图文并茂的线索证据材料和档案,推送至平台,并通过自动分派功能,将线索下发到市、区县级监管部门进行线索处理。
3.对网络抽样行为的自动分析。通过对省内抽样不合格产品、全国质量公告不合格产品、计划抽样产品、以及其他产品进行网络抽样监测。通过网络定向搜索技术,将上述待监测产品进行抓取,形成待抽样清单(监测结果)。监管部门对监测结果进行抽样分析,减轻了以往人工抽样的繁重工作,提升监管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