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两品一械”网络交易监测系统

建设单位: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底,福建省药监局委托泉州市场监管管理局建设“药品安全网络交易监测中心”,探索建立“两品一械”网络交易监测工作机制,加强网络销售领域的风险预警防范,利用大数据开展“两品一械”建库及网络销售监测。目前,福建省“两品一械”网络经营主体数据库有效入库主体44933个,其中涉及药品销售13600个,化妆品32902 个,医疗器械5924个,已上报全省“两品一械”月监测报告29期,专项监测报告13期,共监测商品页面数达6119万个,发现并处置涉嫌违法线索1121条,涉嫌网店807家。

特点及优势包括:(一)建立了“三库合一”的网络销售数据库。通过大数据采集技术,在系统内建立了网络经营主体数据库、网络店铺数据库和商品库等“三库合一”的网络销售信息数据库,为开展网络销售监测提供基础数据支撑。(二)完善了精准有效的网络销售监测模型。一是根据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网络监管的不同要求设置多维度主体分类标签。二是设置以突出重点违法行为、突出重点产品为标准“两重点突出”的系统自动违规判定规则。三是制定“双重复核”的线索分析研判流程。经触发系统违规判定规则而产生的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线索,还需由该局负责该项监测的专业监测人员及业务骨干进行“双重复核”,准确把握相关线索的违法行为及定性研判。(三)应用了智能实时的数据采集处理技术。采用了虚拟化及智能化的数据采集处理技术, 24小时不间断实时监控,通过各类数据的有机整合、数据共享和应用,实现网络经营主体信息的全覆盖检查,并通过对重点类型、重点时期等的监测,提高监管工作的靶向性和精准度。(四)嵌入了便捷高效的区块链存取证技术。在系统内嵌入了区块链电子数据存证取证技术,提供过程取证、网页取证及移动端取证等多种取证模式,为监测发现的涉嫌违法行为线索及时进行在线存证。(五)搭建了上下互通的内部业务协同架构。将系统用户设置为省、市、区三级用户,根据权限开放相应工作板块,既能实现数据开放共享、互联互通和协同办公,又便于完成任务分配、线索分流及信息反馈,极大提高了监测系统的普遍适用性和推广可行性。机构设置上,明确“两品一械”网络监测工作以局网监科为主,局药化科、医疗器械科、广告科等相关业务科室为辅的工作模式,并依托该局互联网商务监测中心的“1+N”监测网络体系,在原有10名大学学历的辅助监测人员、5名获得电子数据调查分析师岗位能力认证和电子取证实验室认可内审资质的专业骨干基础上,增配2名业务骨干及3名药学专业“两品一械”网巡员,专职负责该项监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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