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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药品委托生产跨省协同监管系统项目
建设单位: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开展药品智慧监管示范项目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药品委托生产跨省协同监管试点工作。在国家局信息中心的指导下,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联合浙江、福建、海南、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跨省药品委托生产许可审批场景作为切口,依托国家智慧监管平台,建设双向接口,联通各省智慧监管平台,建立统一、高效、畅通、透明的委托生产业务协同办理和协同监管制度与流程。
依托国家局业务协作中心支撑跨省协同通道,以跨省药品委托生产许可审批场景作为切口,通过国家局监管双向接口,明确委托方提交业务内容的标准字段,受托方上报业务内容的标准字段,在各试点省份原系统中增加相应的功能节点,完成省局系统和数据的共享协同,实现跨省委托药品生产协同监管功能等,实现有利于国家局统筹指挥、有利于各省局药品监管、有利于相对人减少制度性成本的药品委托生产协同监管机制。
经国家局、牵头省份和试点省份多轮研究讨论,项目对药品委托生产跨省协同监管业务统一了信息化标准、理顺了办理机制、明确了技术路线。同时,聚焦跨省协同业务中的难点、堵点,验证用信息化手段提升监管效能可行;细化业务场景,抽取关键节点依托全国一体化智慧监管建设能力,保障业务协同机制可行;强化各省业务系统应用场景,为监管业务人员减负,为信息化建设成果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