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药监局大数据分析决策系统

建设单位: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大数据分析决策系统贯彻落实国务院以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药品安全和信息化建设的有关要求,以数据驱动监管机制改革,以数据应用提升监管效能,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药品监管数据中心的基础上,建设了大数据分析决策系统,通过构建动态数据模型,汇总药械企业生产和经营关键业务指标,开展多视角、多维度、多关联、多层次的数据可视化分析,实时监测数据运行状态,确保数据准确性、真实性、有效性,切实以数据应用能力提升药品监管效能。大数据分析决策系统实现由静态分析向动态分析转变,建立药品安全指数模型的层次结构,通过综合处理、叠加、统计等操作运算,包含抽样、加权和计算程序等内容,对海量数据加工分析复合,运用各种数据架构、获取、存储、关联、搜索、共享、分析等技术,研判药品监管业务运行状态,实现药品监管态势感知、风险防范、预警提示和辅助决策等功能。截至目前,大数据分析决策系统通过构建企业风险信息库,形成了涵盖“两品一械”15个风险模型,累计预警药械化许可证超期临期95家次,药品高风险企业8家次,药品较高风险企业4家次,药品中风险企业3家次,药品低风险企业1007多家次,药品品种高风险4个,化妆品低风险生产企业90家次,为监管部门对企业进行精准监管提供参考依据和数据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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