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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品监管数据分类分级办法及配套制度体系研究正式启动

时间:2022年09月09日

2022年9月1日,信息中心组织召开了国家药品监管数据分类分级办法及配套制度体系研究启动会,正式启动数据分类分级管理办法的研究工作。

信息中心主任陈锋、副主任崔浩,信息中心规划与标准处、大数据管理处、网络安全处负责人及相关人员,清华大学智能法治研究院院长申卫星及研究团队人员参会。会上,中心大数据管理处主要负责人介绍了项目启动背景及目标,项目研究单位清华大学智能法治研究院介绍了团队组成,数据分类分级的缘由、方法,以及后续研究计划等。

数据分类分级是确保数据安全、促进数据利用的基础性制度之一。2022年6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14号),提出了构建开放共享的数据资源体系等任务,同时明确 “落实安全制度要求,建立健全数据分类分级保护、风险评估、检测认证等制度,加强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和技术防护;建立健全数据质量管理机制,完善数据治理标准规范,制定数据分类分级标准,提升数据治理水平和管理能力” “编制公共数据开放目录及相关责任清单,构建统一规范、互联互通、安全可控的国家公共数据开放平台,分类分级开放公共数据,有序推动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提升各行业各领域运用公共数据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等要求。《药品监管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建设“十四五”规划》中也明确提出“推进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探索‘数据驱动’的新型监管。推进‘两品一械’监管数据的汇聚、共享、治理和应用,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管大数据分析挖掘,提升监管数据资源管理能力与应用水平”等具体要求。分类分级管理办法的研究制定及配套制度体系建设将为药监系统药品监管数据分级分类管理提供制度依据和规范化指导。

下一步,信息中心将按照计划加紧推进研究工作,力争在年底前完成数据分类分级研究,为数据安全与利用打好坚实基础。(由玉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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