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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政务服务门户常见问题及解答

时间:2025年06月04日

为助您更高效地使用国家药监局政务服务门户,我们本期汇总了国家药监局政务服务门户常见问题及解答。



国家药监局政务服务门户使用过程中遇到问题如何咨询?

请点击国家药监局政务服务门户首页菜单栏“联系我们”或页面侧边栏“咨询”反馈。

注册法人账号过程中提示“法人实名核验未成功”怎么办?

注册个人账号过程中提示“实名认证未成功”怎么办?

提升个人账号实名认证等级时,提示“实名认证未成功”怎么办?

1)请在手机应用市场下载“CTID”(居民身份网络可信凭证,简称“居民网证”)客户端,根据提示申领CTID凭证,详见使用指引(https://zwfw.nmpa.gov.cn/web/index/ctiduse),申领成功后,再回到国家药监局政务服务门户实名认证。

2)如申领CTID凭证后,仍实名认证不成功,则身份证可能存在补办、挂失等情况,建议联系当地派出所进一步核实身份证信息后,再进行用户注册;

如果未有上述情况,仍注册不成功,请通过国家药监局政务服务门户首页菜单栏“联系我们”或页面侧边栏“咨询”反馈,选择“门户使用问题咨询”,并按要求提供相关信息,便于我们核实并解决问题。

忘记账号密码时,如何找回?

1)除用户名外,国家药监局政务服务门户还支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等方式登录。

2)根据需要找回密码的账户类型(法人或自然人),选择“法人登录”或“个人登录”界面的“忘记密码?”,按要求核验身份证信息后,可重置密码。

用户登录政务服务门户提示“您已超过90天未更改密码”怎么办?

为保护政务服务门户的账号安全,超过90天未修改密码或超过90天未登录门户将导致系统判定账号存在安全风险,请根据提示修改密码,或者点击法人或个人登录界面的“忘记密码”,根据注册时预留的身份信息重置密码。

如果经办人已离职,在政务服务门户如何处理?

原经办人离职,可更换或禁用经办人。法人用户登录政务服务门户,在“账号设置”-“经办人授权”栏目变更或禁用经办人,需要注意:

1)变更后的经办人需先注册政务服务门户个人账号。

2)变更后的经办人不能与现有经办人列表中的经办人重复。

在政务服务门户如何变更法人或个人账号的手机号、邮箱等账户信息?

1)如已登录政务服务门户,在法人空间或个人空间-“账号设置”-“我的资料”中变更手机号、邮箱等信息。

2)如因忘记密码等无法登录政务服务门户,且原预留手机号、邮箱等不可用导致无法找回密码,请通过国家药监局政务服务门户首页菜单栏“联系我们”或页面侧边栏“咨询”,选择“门户使用问题咨询”,选择问题分类为“政务服务门户变更个人手机号问题”,并按要求提供相关信息,经人工客服核实身份信息后,手动变更手机号。

个人账号在政务服务门户找回密码时提示“未查到注册信息,请注册”,怎么办?

政务服务门户以身份证号作为自然人用户(即个人用户)的唯一标识,说明该个人账号的身份证核验信息在政务服务门户未能查询到,请先注册并实名认证。如在注册过程中,提示手机号已被注册,则可能由于该手机号已在门户注册,但个人账号仍未实名认证。请在个人登录-忘记密码界面,通过原找回密码方式重置密码后,再登录政务服务门户。在个人空间-“账号设置”-“我的资料”,通过核验个人身份信息提升实名认证等级。

已在政务服务门户注册法人账户,如何修改法人类型?

请通过国家药监局政务服务门户首页菜单栏“联系我们”-“门户使用问题咨询或页面侧边栏“咨询“反馈,反馈时请选择问题分类为“政务服务门户变更法人信息问题”,填写相关信息。

已在政务服务门户注册,如何修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企业等法人用户在政务服务门户的唯一标识,不同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代表不同的企业账户,目前不支持修改。请使用新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重新在政务服务门户注册。原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的法人账户可按需注销。

政务服务门户个人账号通过核验身份证信息进行实名等级提升时,提示“证件号码已存在”,怎么办?

说明个人证件号码被其他手机号注册。请在“个人登录”-”忘记密码”界面,通过核验个人身份信息获取注册手机号,然后联系注册手机号进行变更。如果该注册手机号已停用或无法联系,通过政务服务门户首页菜单栏“联系我们”-“门户使用问题咨询”或页面侧边栏“咨询”进行反馈,反馈时请选择问题分类为“政务服务门户变更个人手机号问题”,填写相关信息。

收到电子证照生成短信,但是我的证照中查不到该电子证照,怎么办?

1)电子证照仅推送至政务服务门户法定代表人对应的法人账号中。请使用法定代表人对应的法人账号登录政务服务门户打开“我的证照”获取新增电子证照。

2)如仍未查询到电子证照,请在国家药监局政务服务门户首页菜单栏“联系我们”-“行政受理服务大厅联系方式”-“制证送达咨询”,找到相应的电话联系解决。

为什么在国家药监局政务服务门户找不到进口药材批件核发、进口药材补充申请审核相关事项?

根据《进口药材管理办法》(2019516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9号)、国家药监局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实施《进口药材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3),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实施首次进口药材审批。

1)办理首次进口药材审批业务,请在“法人空间”-“账号设置”-“账号绑定”中找到“药品业务应用系统”,通过授权绑定登录“药品业务应用系统”办理相关业务。

2)首次进口药材审批业务问题,可咨询相关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3)非首次进口药材备案问题,可咨询相关口岸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国家药监局数据查询界面查不到相关数据?

如对基础数据信息有疑问,可点击国家药监局政府门户网站“基础数据常见问题”(https://www.nmpa.gov.cn/datasearch/search-help.html)进行查阅,企业用户可通过数据详情页面右侧的“数据反馈”按钮在线反馈。

绑定执业药师系统提示“原账号认证错误”的原因及解决方法有哪些?

1)确认绑定执业药师系统时输入的用户名是否是当前用户的证件号码,确保与考试时使用的证件号码一致。如证件号码不符,请先访问国家药监局执业药师注册平台(http://zyys.nmpa.gov.cn/lxfs.jsp),通过“各地注册机构联系方式及办理指南”栏目,联系当地执业药师注册机构更新身份证号码,再尝试重新绑定。

2)近期通过考试的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数据暂未同步到执业药师系统,请联系当地执业药师注册机构进行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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