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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药监局数字化赋能执法办案成效显著

时间:2025年06月12日

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药监局积极运用数字技术驱动执法革新,通过推行稽查执法系统线上办案,以流程再造与技术赋能双轮驱动,有力推动药品监管执法迈向规范化、智能化、高效化新阶段。自2020年7月系统正式上线运行以来,已高效办结案件267起,平均办案时长压缩60%以上。

全流程办案信息化,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

全流程电子化办案,实现闭环管理。搭建涵盖案源登记、核查立案、调查取证、案件审核、告知听证、集体讨论、处理决定、案件公示、结案归档全流程的电子化办案系统。全程线上流转,减少纸质材料传递,实现案件办理闭环管理。各环节操作记录实时留痕,便于责任追溯。通过关键环节流程锁控,有效避免人为疏漏引发的程序错误。如立案审批未通过,系统自动限制进入调查取证环节,杜绝程序违规;重大案件则强制触发集体讨论流程,确保案件处理严谨合规。

智能时限预警,严守执法时限。系统内置完善的各环节时限规则库,涵盖《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立案时限、告知时限等关键节点。建立“黄色提醒+红色警示”的双预警机制,并配套短信自动推送功能,确保执法人员及时掌握案件办理进度,有效避免超期风险,保障执法工作严格依法定时限推进。

跨部门协同与行刑衔接,提升办案质效。针对重大案件,引入法务审核流程,支持法律意见书电子签名及意见批注,降低行政处罚决定面临诉讼的风险。同时,在行刑衔接方面,系统可自动生成《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及证据清单,打破部门间信息壁垒,提高案件移送效率,促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对接。

文书处理智能化,有力提升执法效率

推行文书智能便捷填写。系统界面严格对标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标准执法文书格式,充分贴合执法人员日常填写习惯,无需专门培训,执法人员便能迅速上手操作。当事人及案件相关基础信息,可在所有文书中自动填充,有效规避重复录入问题;文书文号自动生成,保证编号规范、统一。同时,系统支持电子签章功能,经规定流程审核通过后,执法人员可在文书上直接签署个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

强化文书质量管控。文书内设有常用语模板,助力规范执法用语,加快填写速度;对于填写有误的文书,系统支持修改操作,且修改记录全程留痕,全方位保障执法透明度。此外,系统梳理近千条案由库,能够自动关联对应的处罚依据及条款,大幅缩减人工检索耗时。

落实电子卷宗高效归档。案件办结后,系统自动生成契合《行政执法案卷立卷规范》的目录结构,支持按照正卷、副卷分类归档,实现卷宗可视化查阅,方便后续调阅、审查。

数据互联共享,深度强化协同监管

在数据共享方面,稽查执法系统积极搭建数据桥梁,实现多系统深度对接。与投诉举报、日常监管、监督抽检等系统互联互通,案件线索获取更加便捷,可一键快速转入,极大提升线索流转效率,助力精准执法。同时,系统与5G执法记录仪无缝对接,调查取证全程实现高清影像记录,确保证据全面、真实、可追溯。

在案件公示环节,系统严格依照公开公示要求,将案件数据自动推送至局官方网站、信用中国、企业信用公示系统,全方位落实“阳光执法”,有力强化社会监督,进一步织密药品监管网络,推动协同监管效能实现质的飞跃。

下一步,内蒙古自治区药监局将继续深化稽查执法系统应用,将现行有效法律法规嵌入大语言模型,建立药监领域专用法律法规智能辅助知识库。通过AI技术赋能,实现对执法全流程的智能分析、精准审核及风险预警,推动药品监管执法办案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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